鞍山市东鞍山学校操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东鞍山学校操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鞍山市东鞍山学校操场改造工程项目的情况说明鞍千东镇政发【2013】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建设地点:鞍山市东鞍山学校院内。
2.2工程规模: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鞍山市东鞍山学校操场改造工程。工程地点位于东鞍山学校院内,三通一平已完,具备施工条件。其中主要工程包括:沥青砼道路面积为2255平方米,塑胶场地面积为8229平方米,人造草坪面积为2442平方米,人行道板面积为1602平方米,路缘石长度为836 米,排水管线安装,新建围墙、旗杆台、领操台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2.3合同估算价为700万元,其中:市政公用工程部分495万元,体育场地部分205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5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体育场地设施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三级或建造师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持本企业CA认证锁、项目经理(建造师)IC卡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本项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体育场地设施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若未同时具备上述要求的两种资质,则必须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驻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三级或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驻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4.投标人的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14.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均为拟定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招标文件与招标澄清文件(如有)。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发布,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鞍山市鞍海路33号
联 系 人:孙浩
联系电话:0412-231353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李博
电 话:0412-8896088
传 真:0412-8896088
电子邮件:asgyzb@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25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