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小学、齐矿中学、齐矿第二小学、立山区第二十一中学四所学校暖气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明小学、齐矿中学、齐矿第二小学、立山区第二十一中学四所学校暖气大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市立山区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光明小学等四所学校暖气大修的请示【2012】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区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市立山区 。
2.2工程规模:
工程概况: 本工程设计为光明小学、齐矿中学、齐矿第二小学、立山区第二十一中学四所学校暖气大修项目工程,工程地点位于鞍山市,具备施工条件。工程内容包括:管道拆除及安装、阀门安装、暖气片拆除及安装等,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
2.3合同估算价为 111 万元。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
2.5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三级或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为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 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3.4报名其他条件: 投标人持CA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IC卡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 2.00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均为拟定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招标文件与招标澄清文件(如有)。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上发布,同时在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
地 址: 鞍山市立山区
联 系 人: 盛春旭
电 话: 0412-6633879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邮 编: 114000
联 系 人: 李博
电 话: 0412-8896088
传 真: 0412-8896088
电子邮件: asgyzb@163.com
开户银行: 建行营业室
账 号: 2100163010305250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