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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青山工程”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期工程(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09 | 阅读次数:
 鞍山市“青山工程”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期工程(二次公告)

 

鞍山市“青山工程”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期工程(二次公告)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政府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鞍山市“青山工程”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期工程(二次公告)

2.招标单位: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4.计划工期:2013.10.10--2013.11.30 52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5.招标范围:鞍山市“青山工程”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期工程(二次公告)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丰源镁砂厂外围计划投资人民币1057.96万元

四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二道河铁矿、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五道河村佟家隧道取土场  计划投资人民币694.51万元

七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子胡家堡村取土场、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子政府后取土场  计划投资人民币468.7万元

注:计划投资仅供参考非拦标价,拦标价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施工资质;

4、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5、本项目可以接受以设计、施工分别为独立法人的联合体投标;

鞍山市“青山工程”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期工程(二次公告)内各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须选择中标优选顺序,否则按自然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工程)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报名时间:20139102013914(每天8:30 ----16:00时)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发售时间:2013年9月102013年9月14(每天8:30 ----16:00时)在辽宁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其它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2013930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王思博

  话:0412-55536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601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崇山东路支行            号:100340737980010001


联系人:仲崇家                    话:024-86205800

  真:024-86398551

辽宁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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