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政府业务会议纪要
2.1招标项目名称: 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标段监理总长度
第二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六、七标段监理总长度
第三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八标段监理总长度
服务内容概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合同估算价:
第一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标段监理合同估算价为44万元
第二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六、七标段监理合同估算价为34万元
第三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八标段监理合同估算价为23万元
2.6招标范围: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六至八标段)监理。
2.7工期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注: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企业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依据政府利益最大化原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该投标人的拟中标标段。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只允许承担资质许可所规定的3个以下(在一个行政区域内的)监理工程投标活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第一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零标段监理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8万元;
第二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六、七标段监理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6万元;
第三标段:鞍山市凤翔路景观工程八标段监理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4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中华南路240甲
联系人:高向宁
电话:0412-5600053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鞍山分行
账号:139151516010004277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联系人:洪凤
电话:0412-25535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