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监理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鞍山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60万元
2.4计划工期:
2.5招标范围:
铁东区和千山区两地建成区中8大类地下管线探测、普查各项工作内容进行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
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下管线测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涉及秘密,谢绝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及中外合作企业投标。
4 .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
(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下管线测量);
(4)投标人近3年(2010年1月~2012年12月)以来完成的监理工程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鞍山市规划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
邮编:114001
联系人:刘延宏
电话:0412-5531992
传真:0412-553199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编:114001
联系人:洪凤
电话:0412-5535970
传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账号:210016301030500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