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政府机关食堂装修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委托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鞍山市政府机关食堂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鞍山市政府机关食堂装修改造工程
4.工程地点:鞍山市南胜利路36号
5投资总额:190.48万元
6.采购范围:土建、装饰、给排水、采暖、电气以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二、承包商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企业。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4.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承包商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承包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承包商,请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
1.时间:
2.地点: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注:承包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如不参加谈判,请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放弃理由或原因书面告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否则该承包商的行为将被视为恶意放弃并记入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所产生的后果由该承包商负责。
五、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响应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整)。
2.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迟到视为弃权。(以本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竞争性谈判时间:
5.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评审原则、谈判方法
1、评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谈判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方法。
七、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 址:鞍山市南胜利路36号
联 系 人:李永
电 话:0412-5532460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李博、尹铭
电 话:0412-8896088 传 真:0412-8896088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250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