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网络视频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鞍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网络视频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鞍山市看守所修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1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鞍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控改造以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前峪 。
2.2工程规模:
工程概况: 本工程设计为鞍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网络视频系统建设项目,工程地点位于鞍山市,具备施工条件。工程内容包括:监控设备、管材、导线以及其他附属项目等,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
2.3合同估算价为 380 万元。
2.4招标范围: 监控改造以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
2.5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 报名其他条件 投标人持CA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IC卡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由于本工程施工地点位于看守所内,在押人员和施工人员近距离接触,整个施工过程均在保密区域内,因此,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前与鞍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签署该项目安全保密协议书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7.00 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招标图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前峪
邮 编:
联 系 人: 黄应林
电 话: 13942240095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邮 编: 114000
联 系 人: 李博
电 话: 0412-8896088
传 真: 0412-8896088
电子邮件: asgyzb@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建行营业室
账 号: 2100163010305250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