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3年汤岗子新城连接路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鞍山市内主要道路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256.99万元,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鞍山市汤析线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93.56万元;
第二标段:鞍山市英宝线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92.76万元;
第三标段:鞍山市汤靛线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70.67万元;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总投资256.99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可兼投兼中,一个项目只能投一个标段
3.3 报名其他条件:项目经理持IC卡进行网上刷卡报名。
4. 资格后审方法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1.5万元、第二标段1.5万元、第三标段1.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或三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
如证书上的单位与现报名单位名称不一致,应出具该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及该项目负责人五年内承担过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工程合同额应大于50万,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始合同。
(5)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6)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6.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政府
邮编:114000
联系人:李文红
电话:0412-5535970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编:114001
联系人:洪凤
电话:0412-5535970
传真:0412-5533223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账号:210016301030500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