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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鞍钢三水站搬迁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06 | 阅读次数:

鞍山市鞍钢三水站搬迁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鞍钢三水站搬迁工程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2-4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建供水能力8.0万立方米/日水厂一座,包括6万立方米清水池两座,送水泵房一座,加氯间一座,吸水井、变电所及仓库、门卫、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原管线改造包括一条DN900管线1520,两条DN600管线各1520。出水管线改造包括一条重力流DN900管线1480,两条压力管线DN600管线总长7268,两条DN500管线总长2984

2.2建设地点:鞍山市立山区

2.3建设规模:9385.31万元

2.4计划工期:20136152014630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562013510,持CA锁和项目经理IC卡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刷卡报名。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证;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5132013517,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65900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7.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保证金187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并在开标前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

    址: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340

    编:114003

联 系 人:刘永刚

    话:0412-5810027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

    编:114001

联 系 人: 洪凤、姚婷

    话:0412-5535970

    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号:210016301030500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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