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西部地区管网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鞍山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为鞍山市西部地区管网改造工程配水管网第一标段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DN1200管道
2.2建设地点:鞍山市西部地区
2.3建设规模:3794.7万元
2.4计划工期: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且同时具备球墨铸铁管专业生产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三亿人民币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与球墨铸铁管专业生产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三亿人民币以上)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5.2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6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鞍山市政府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王孝军、王明新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11
联 系 人:刘宇
电 话:0412-5810027
传 真:0412-5535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