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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全民健身中心及速滑馆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27 | 阅读次数:

 鞍山市全民健身中心及速滑馆电梯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鞍山市全民健身中心及速滑馆电梯采购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鞍发改审核【20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健身中心及速滑馆电梯采购。

2.2建设地点:鞍山市达道湾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543元,电梯13部。

2.4计划工期:201361日至2013731,计划工期60天。

2.5招标范围:健身中心及速滑馆电梯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①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本次货物招标的能力并有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若为外币注册资金以注册时汇率为准进行折算);投标人必须为所需采购电梯的原品牌生产厂家,并在鞍山设有维修服务中心;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乘客电梯中曳引式客梯B级(含以上级)及无机房客梯要求为A级;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乘客电梯要求为B级(含以上级);具备2010年至今期间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供货合同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原件);

②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电梯厂家授权委托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经销的授权书)的员工为委托代理人并其具有与经销商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427201352,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企业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梯厂家授权委托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经销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员工为委托代理人并其具有与经销商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427201352,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524上午9:00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10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鞍山市铁东区一道街33

    编:114001

联 系 人:郑广涛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

    编:114001

联 系 人:刘 

    话:0412-5810027

    真:0412-55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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