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奥体中心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绿地面积约8.412万平,铺装面积约9.3万平。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5437万元
2.4计划工期: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5.2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40甲号
邮 编:114001
联系 人:高向宁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11
联系 人:刘宇、朱颖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