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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大道(杨柳河桥--大屯)段污水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12 | 阅读次数:

建国大道(杨柳河桥--大屯)段污水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国大道(杨柳河桥--大屯)段污水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二0一0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鞍建发【2010】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鞍山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全线采用混凝土污水管,管径D=0.3m-D=1.2m,其中D=0.3m,5365米;D=0.4m,4133米;D=0.5m,930米;D=0.6m,78米;D=0.7m,138;D=0.8m,97;D=0.9m,1333米;D=1.2m,1174米。

2.2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1924.9万元

2.4计划工期:2013年5月25日至2013年7月30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污水管线及检查井等工程施工。

2.6投标保证金:38万元,按照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资质,  企业主项业务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近5年具备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类似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近5年内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近5年内至少有一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类似排水工程施工的业绩。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16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项目经理IC卡  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2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5时,在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铁东区师院街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山市交通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路 

邮    编:  114001 

联 系 人:  费永亮 

电    话:  0412-5535970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  114001 

联 系 人:  刘宇、胡晓男 

电    话:  0412-5810027 

传    真:   0412-5535970 

电子邮件:  lnascx@sina.com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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