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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山区2012年省滴灌节水工程(一期)

发布时间:2013-03-12 |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鞍山市千山区2012年省滴灌节水工程(一期)已由鞍山市水利局以鞍水发[2012]180号文件《关于鞍山市滴灌节水工程201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法人为鞍山市千山区千万亩滴灌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2012年省滴灌节水工程(一期)

招标内容:采购安装首部工程12处(闸阀12个、过滤器12个、施肥器12个、下山干管9000米、接头345个)及田间系统(下山支管30900米、出水管37491米、毛管1117949米、滴头1117949个等相关设施)工程等。

计划工期:201349--2013 5 31

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应具有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3 13日 至2013 3 18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金卡路16号亿丰时代广场C921)报名。

 4.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有上一年度年检);(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类似工程业绩;(6)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7AB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8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9)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10)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3 招标文件出售:2013 3 13日 至2013 3 18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本,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4 2 1330分,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政府

联系人:林主任

电话:0412-23123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金卡路16号亿丰时代广场C92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号:06181601040001287

联系人:张文东、牛红超                    话:024-83810796

  真:024-83810796                    箱:liaoningjinzhuo@163.com

 

                                      2013 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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