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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13年春季城市绿化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澄清与更正)

发布时间:2013-03-05 | 阅读次数:

鞍山市2013年春季城市绿化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澄清与更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鞍山市内主要道路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7572.1万元,共分十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鞍山市静湖公园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708万元;

第二标段:鞍山市建国南路(西侧)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263万元;

第三标段:鞍山市建国南路(东侧)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311万元;

第四标段:鞍山市建国东路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327万元;

第五标段:鞍山市快铁西街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172.5万元;

第六标段:鞍山市汇园路、崔家北街等市区内次干道、支路及小块绿地绿化工程,最高限价409.1万元;

第七标段:鞍山市万水河景观带建设工程(胜利路-曙光路段)标段一绿化工程,最高限价543万元;

第八标段:鞍山市万水河景观带建设工程(胜利路-曙光路段)标段二绿化工程,最高限价466万元;

第九标段:鞍山市万水河景观带建设工程(胜利路-曙光路段)标段三绿化工程,最高限价364万元;

第十标段:鞍山市万水河景观带建设工程(胜利路-曙光路段)标段四绿化工程,最高限价492万元;

第十一标段:鞍山市河南路分隔带绿化工程(胜利路-陈台路;越岭路-建国路)绿化工程,最高限价234万元;

第十二标段:鞍山市高铁大道绿化改造工程(千山西路-人民路)(标段一),最高限价399万元;

第十三标段:鞍山市高铁大道基础绿地绿化工程(标段二),最高限价390万元;

第十四标段:鞍山市高铁大道基础绿地绿化工程(标段三),最高限价379万元;

第十五标段:鞍山市高铁大道基础绿地绿化工程(标段四),最高限价664.7万元;

第十六标段:鞍山市高铁大道基础绿地绿化工程(标段五),最高限价739万元;

第十七标段:鞍山市新华街、中华路及五一路、解放路立交桥绿化改造工程,最高限价443万元;

第十八标段:鞍山市园林大道、联盟街、胜利路等市区内主要道路小块绿地绿化工程,最高限价145.8万元;

第十九标段:鞍山市原新钢广场路口、千山西路、交通路等市区内主要道路小块绿地绿化工程,最高限价122万元;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总投资7572.1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2013442013630

注:第一标段工期2013442013831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七、十五、十六标段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第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七、十八、十九标段需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十九个标段可兼投兼中,具有二级资质的投标人十九个标段可兼投兼中,但最多只能中三个标段,具有三级资质的投标人可兼投第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七、十八、十九标段,但不得兼中。如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依据政府利益最大化原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该投标人的拟中标标段。一个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

3.3 报名其他条件:项目经理持IC卡进行网上刷卡报名。

4. 资格后审方法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31日至201335,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5.2凡有意参加第七、十五、十六标段投标者,请于201335201339,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14万元、第二标段5万元、第三标段6万元、第四标段6万元、第五标段3万元、第六标段8万元、第七标段10万元、第八标段9万元、第九标段7万元、第十标段9万元、第十一标段4万元、第十二标段7万元、第十三标段7万元、第十四标段7万元、第十五标段13万元、第十六标段14万元、第十七标段8万元、第十八标段2万元、第十九标段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拟派驻第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七、十八、十九标段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或三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

拟派驻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二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拟派驻第七、十五、十六标段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二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如证书上的单位与现报名单位名称不一致,应出具该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及该项目负责人五年内承担过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工程合同额应大于 100万(第一、七、十五、十六标段为大于500万),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始合同。

5)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6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3362013311,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01:0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327900分,递交地点为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城建大厦

邮编:114000

联系人:高向宁

电话:0412-5535970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

邮编:114001

联系人:洪凤

电话:0412-5535970

传真:0412-5533223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账号:210016301030500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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