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对2012年鞍山市城市亮化工程监理(第一标段)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鞍山市城建局
2.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2012年鞍山市城市亮化工程监理(第一标段)
4.工程地点:鞍山市
5投资总额:政府投资,施工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052.5万元,监理最高限价为综合费率1.8%。
6.工程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
7.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二、承包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承包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相关工程监理经验及业绩(业绩要求为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在本单位近5年内担任总监的类似亮化工程业绩且工程合同额应不小于800万元。)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2日至2012年2月2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房间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注:承包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如不参加谈判,请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放弃理由或原因书面告知市招标中心,否则该承包商的行为将被视为恶意放弃并记入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所产生的后果由该承包商负责。
四、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整)。
2.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3.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4.竞争性谈判时间:
5.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269-271号)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由财政部门按财政拨款程序支付。
六、评审原则、谈判方法
1、评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谈判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方法。
七、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269-271号
联 系 人:黄湘宁 宋秀娟
电 话:0412-2263062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 洪凤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3223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00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