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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鞍山市城市亮化工程第五标段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04 |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第五标段:阪芙小镇、达道湾12号广告牌、达道湾镇政府、睿达花园、睿达新城、人才公寓和东北摩尔,最高限价为625.9万元。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总投资625.9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 20132102013531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二级资质的投标人,若在2012年鞍山市城市亮化工程的第一、二、三、四标段里中标两个标段,则不能参与此项目投标,若只中标一个标段,则可在此次投标里中标;具有三级资质的投标人,若在2012年鞍山市城市亮化工程的第一、二、三、四标段里中标一个标段,则不能参与此项目投标,若无一个标段中标,则可在此次投标里中标;具有一级资质的投标人中标不受限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4日至201319日,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拟派驻本工程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职称证中的专业名称应为电气或机电安装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每个标段需要单独的注册建造师);及该建造师在本单位五年内承担过的类似亮化工程业绩,(工程合同额应不小于500),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原件;

9)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314日至201319日,每本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124上午900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326房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第五标段投标保证金12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开标前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政府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371            

    编:  114000                          

联 系 人: 黄湘宁   宋秀娟                   

    话:  0412-2263062                     

    真:  0412-2263064                     

电子邮件: asszfzbzx@126.com               

    址:http://www.anshan.gov.cn/ztb/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编:114001

联 系 人: 洪凤

    话:0412-5535970

    真:0412-5533223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号:210016301030500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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