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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鞍山市第二批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四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29 |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012年鞍山市第二批绿化工程第四标段静湖公园绿化景观工程,绿化面积1.5万平,投资678万元;第五标段运粮湖景观改造工程(第一部分),绿化面积2万平,投资290万元;第六标段运粮湖景观改造工程(第二部分),绿化面积4.2万平,投资713万元。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总投资1681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 20129252013531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五标段: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第四、六标段: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816日至2012820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拟派驻本工程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三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四、六标段为拟派驻本工程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二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如证书上的单位与现报名单位名称不一致,应出具该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及该项目负责人五年内承担过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工程合同额应大于 100万(四、六标段为大于500万),资金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始合同。

5)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28162012820,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30(北京时间)每本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96上午9.30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四标段13万元,五标段5.8万元,六标段14万元,开标前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          

    编:  114002                           

联 系 人: 许晓萌   宋秀娟                   

    话:  0412-2263064                     

    真:  0412-2263064                     

电子邮件: asszfzbzx@126.com               

    址:http://www.anshan.gov.cn/ztb/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鞍山市铁东区爱国街181

    编:114001

联 系 人: 洪凤

    话:0412-5535970

    真:0412-5533223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号:210016301030500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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