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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 阅读次数:

         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挂牌交易公告

 

    受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对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挂牌交易。

一、交易标的及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

增资底价

(起拍价)

扩增股东数额

新股东占股比例

交易保证金

交易方式

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353.85万元

1个

51%

50万元

挂牌结束后采用拍卖交易

二、挂牌公告时间:2022年12 月13 日至2023年 2 月 13 日

        挂牌公告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三、标的展示时间:2023 1  3 日至2023 2  10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企业

    四、关于标的展示:本公告未能详尽的内容,请查阅相关资料。查阅、报名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国贸大厦10层。

五、保证金交付及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23年2月13日15时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50万元交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辽宁金茂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鞍山分行铁东支行  帐号:0620 1001 0400 22464),并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到账不予办理。

注:拍卖人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交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付款账户必须是本项目参拍竞买人名下银行账户。

拍卖时间和地点2023年2 149时30分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七、遴选方案挂牌期间,若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底价拍卖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采取网络拍卖方式确定买受人,价高者得。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  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先进管理机制、专业人才队伍和有社会责任感的大型市政设计中央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

2.  具有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  近十年在辽宁地区完成的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供水、污水处理市政设计项目不得少于5项。

4.  近十年在鞍山地区完成的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供水、污水处理市政设计项目不得少于2项。

5.  企业连续五年盈利。

九、竞买人应提供的

1.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

3.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具有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勘察资质证书;

5.提供近十年在辽宁地区完成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供水、污水处理市政设计项目不得少于5项业绩材料、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

6.提供近十年在鞍山地区完成的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供水、污水处理市政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业绩材料、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

7.提供近五年审计报告和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盈利证明材料;

8.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9.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十一、职工安置问题:本着职工自愿的原则,决定是否到增资扩股后的新公司。如到新公司工作,可将劳动关系转到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等执行新公司规定,但不会低于原公司平均水平,且每年有所提高;或将劳动关系保留在所属集团公司,以劳务输出的方式向新公司输入职工,但工资、福利待遇有可能低于新公司正式职工;如职工不愿意或不能到新公司工作,所属集团公司将对其重新调配,根据工作需求适当安排工作,工资待遇执行新岗位标准。

十二、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原公司全部资产及债权债务均由股东变更后的新公司承继。

十三、增资扩股企业承诺:  

我方为拟增资扩股的标的企业,通过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予披露增资扩股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扩股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企业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我方所提交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十四、特别提示:

1、增资扩股企业以其目前经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意向投资人应对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股权现状、资产的现状、企业财务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2、投资方须以货币(币种:人民币)形式出资。

3、意向投资方应在其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增资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投资方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资申请时须无条件接受增资条件。

十五收取成交款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建鞍支行,账号:0704020329264037080

十六、增资扩股企业名称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

联系人:王青   电话:13504910101

十七、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永 电话:0412-5572233

十八、辽宁金茂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姜长义 电话:0412-2216018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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