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万典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定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9:30在中拍平台(paimai.caa123.org.cn)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三、保证金交付及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22年1月27日14时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100万元交至指定账户(户名:辽宁万典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09064960146;开户行:中国银行银拓支行),并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拍卖行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到账不予办理。
四、咨询电话:0412—2989928
五、公司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1号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鞍山冶金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对应资产的现状、财务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2、成交后,受让方需要严格按照《鞍山冶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实施方案》、《鞍山冶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中的要求执行。
3、成交后,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订《鞍山冶金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协议》,并接受该协议中的全部条款。
4、标的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5万元的拍卖佣金;同时需支付平台软件使用费1.5‰,具体金额由中拍平台自动生成(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
5、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七、股权转让信息披露:
鞍山冶金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 信息披露
1、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成立时间 |
1979年2月5日 |
注册地(地址) |
鞍山市铁西区柳西街 |
||
经营范围 |
电气设备电缆敷设、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自动控制系统及自动化仪表的施工安装与调试、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
||
注册资本(万元) |
2401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刘作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30024142279XW |
职工人数(人) |
45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正在办理出让土地产权登记手续) |
2、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
持股比例(%) |
1 |
鞍山冶金产业链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3、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
鞍山冶金产业链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文件名称 |
鞍山冶金产业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专题会议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鞍山市政府 |
鞍山市国资委 |
批准日期 |
2021年4月19日 |
2021年8月26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市政府党组会议纪要2021年第6期 |
关于《鞍山冶金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
4、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 元) |
年度 |
2021.06.30 |
营业收入 |
1397.40 |
利润总额 |
14.56 |
净利润 |
14.40 |
|
资产总计 |
66173.87 |
负债总计 |
64961.34 |
|
所有者权益 |
1212.53 |
审计机构 |
辽宁永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人) |
|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
报表日期 |
2021.11.30 |
营业收入 |
3409.25 |
利润总额 |
74.52 |
净利润 |
73.58 |
|
资产总计 |
4159.60 |
负债总计 |
2887.84 |
|
所有者权益 |
1271.76 |
|
|
5、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情况:
关于鞍山冶金产业链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鞍山冶金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辽永信评报字(2021)第12083号}予以核准的函,已经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国资函(2021)4号}予以批准,承担本项目评估的辽宁永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辽宁省财政厅登记备案,备案文号为辽财资备案(2018)098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评估结论为2,049.79万元,评估方法为收益法。经专家论证会论证,评估过程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评估结果合理。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鞍山冶金产业链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鞍山冶金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有效,自2022年6月29日起失效。
鞍山冶金集团电力公司国有股权转让项目,总资产账面价值66,173.87万元,负债账面价值64,961.34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212.53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鞍山冶金集团电力公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049.79万元。
6、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以货币形式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日当天提交不低于起拍价格的银行余额回执单),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上市公司或者有上市公司背景的同行业企业(具有建筑行业资质)。
7、有关事项说明
(1)保留国有企业身份、社会保险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新公司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新公司应向接管职工劳动关系、社保关系的单位及时足额交纳职工安置保证金。具体交纳职工安置保证金的数额和返还方式依据《职工安置方案》由转让方、受让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2)自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企业改制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应上交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因企业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应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补足。具体净资产增减情况以中介机构出具的《期间审计报告》为准。
(3)基准日期前标的企业尚未取得土地权证,土地估值未纳入本次转让价款中,由中介机构对取得产权证后的土地另行进行评估,作为股权转让期后调整事项。
8、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转让方:鞍山冶金产业链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孙微
联系电话: 0412- 5237052
辽宁万典拍卖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