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深化城市活力建设,推动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力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政府采购部多措并举深入完善政府集中采购服务。
一、重新梳理投标文件审查制度
依照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辽宁省最新下发采购文件范本,结合实际开评标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梳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相关条款,清理缺少法律依据的限制条件。全面取消评审活动过程中对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的审查,增强与供应商之间的互信。吸引更多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此促进良性竞争,开创政府采购“质优价廉”新局面。
二、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采用“双符合”模式,对投标企业本身为中小微企业且其投标产品中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相应优惠。通过采购过程中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此来提高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竞争力。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深入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进程
自2020年08月03日起,正式启动公开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试运行,实行网上制作招标文件、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制作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网上开、评标等电子流程。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开透明,实现阳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