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围绕坚持疫情防控和保障交易“两手抓、两促进”的目标,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影响。一是协调中介代理机构提供开标、评标场地,项目单位和中介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调整开评标方式,取消报名、递交文件环节,采取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开评标通过邮寄、远程答辩等不见面方式有效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三是放开专家选择权限,实行专家“回避”制度,对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项目,由招标人、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评审专家;四是制定下发了《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严防严控工作的通知》加强管理,严格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等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