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确定宪法日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树立宪法至高无上权威,呼吁人们更多地认识宪法,更好地理解宪法重要性,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护身边的人。为积极响应这次全国范围的宣传活动,按照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公管局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一是,12月4日在公管局门前开展“国家宪法日”专题宣传活动。向各部门干部职工及周边群众分发宪法宣传手册,并对宪法知识进行简要讲解,让更多人更深地了解宪法。二是,聘请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包括黄殿满主任在内的三名高级律师为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常年法律顾问。聘请法律顾问主要是将其作为公管局系统处理法律方面事务的智囊团,紧紧围绕我局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为促进鞍山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同时,可以通过法律顾问团结、吸引并带动全市法律界人士,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积极建言献策。三是,12月5日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心存敬畏、远离犯罪”的宪法及法律知识讲座。讲座深入浅出、以案说法,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四是,12月5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恳谈会,征求各位代表、委员对我局交易及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就如何确保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在法制框架下阳光运行进行深入研讨。五是,12月8日在公管局QQ群内举办宪法知识竞赛,通过竞赛形式将宪法学习细致化,弥补以往一些宪法知识上的认识漏洞和误区。
通过上述法律宣传活动,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均表示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在今后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中,对涉及到的重大法律问题,要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减少失误,不断提高工作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此次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