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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 阅读次数: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11

  

项目编号:JH24-210000-65919

项目名称: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邦宸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鞍山市铁东区荣誉街17号

中标(成交)金额:85(%)

评审总得分:90.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内容主要为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提供食品原材料服务,以上各类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材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

服务要求:本项目内容主要为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提供食品原材料服务,以上各类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材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服务良好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

服务标准:本项目内容主要为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提供食品原材料服务,以上各类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材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华、姜丽华、黄秀丽、吴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采购机构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标准向各包组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 鞍山市立山区北胜利路267号              

联系方式:  0412-2696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第1幢4层59号           

联系方式: 0412-291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昊崧           

电 话:0412-291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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