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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采购网]鞍山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更新

发布时间:2025-01-16 | 阅读次数:

(鞍山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更新)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更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月07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00-00844

项目名称:鞍山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更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90,000.00

最高限价(元):590,000.00

采购需求:完成鞍山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定级更新,调查商业服务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价水平变化情况,提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基准地价调整意见,形成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并通过省主管部门验收。(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708002025年01月24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月07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02月07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内要求]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内要求]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本项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爱国街127号

联系方式:0412-5506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联系方式: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5

邮箱地址:bzzbb2@126.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3311601018170125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张猛

电 话: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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