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中心医院手术机器人系统(神经外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0-16365
项目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手术机器人系统(神经外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手术机器人系统(神经外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1套
1.设备用途及适用范围:适用于手术定位精度≤1mm的神经外科手术。
2.主机系统
★2.1整机一体化:光学定位仪、机械臂、显示屏集成在同一主机台车中。(提供盖厂家公章的产品说明书)
2.2机身具备万向脚轮,可实现多间手术室灵活移动。
2.3单台车设计:单人单次即可完成整套设备的手术室内转运。
2.4主机配有USB端口,用户可通过USB端口读取和传输医学影像及手术计划数据。
▲2.5机械臂末端可固定光学定位仪,光学定位仪可跟随机械臂运动完成扫描定位。(提供盖厂家公章的产品说明书)
2.6配有设备连床支架组件,可将光学定位仪、机械臂、手术床形成固定连接,确保术中稳定性和精准度。
▲2.7整机一体化设备高度≤2000mm。(提供盖厂家公章的产品说明书)
▲2.8整机一体化设备重量≤300kg。(提供盖厂家公章的产品说明书)
2.9设备具备升降系统,光学定位仪与机械臂可跟随整机同时升起至万向轮离开地面,保证手术全程设备安全稳定。(提供彩页或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3.机械臂
3.1机械臂具备一次摆位获取全颅脑任意点坐标。
3.2机械臂旋转关节≥4个,旋转关节具有摩擦式抱闸刹车功能。
3.3通过脚踏开关控制机械臂运动状态,单人即可完成手动驱动模式。
▲3.4机械臂末端可固定光学定位仪,并且具备快速连接和调试功能,无需手动完成。(提供盖厂家公章技术白皮书)
3.5机械臂末端具备助力传动功能,单人即可拖动机械臂末端调整机械臂的运动姿态。
3.6机械臂末端承重≥5kg,当末端承载5kg时机械臂末端位移应≤2mm。
4.光学定位系统
▲4.1具备结构光定位器,无需借助示踪器标志物即可实现对患者头面部点云的位置和姿态进行精准扫描定位。(提供盖厂家公章的产品说明书)
4.2结构光定位精度≤0.2mm。(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检验报告)
▲4.3结构光注册扫描时间≤3分钟。(提供盖厂家公章的检验报告)
4.4具备自动环绕式扫描功能:结构光定位仪可安装固定于机械臂末端,支持多角度自动环绕式拍摄。(提供盖厂家公章的技术白皮书)
5.手术工具
5.1设备所有手术配件均支持高温高压消毒灭菌,温度≥135C。
5.2探针工具:所有探针工具无需具备光学跟踪定位标志块/球,具备不受光路遮挡的定位注册功能。
6.影像工作站
6.1支持MRI、CT、PET、DTI等医学影像DICOM数据读取、预览和显示,可一键导入单一目录下所有文件和子文件夹的医学影像文件以及影像工作站上制定完成的手术计划。
6.2具备定义手术入路、标记点和感兴趣的区域;可对任意两个感兴趣的点之间的距离进行测量,可进行角度计算,可自动勾划病灶的轮廓并对病灶的体积进行计算等功能。
6.3支持医学影像3D重建和影像自由分割、剪切、透明度调节功能。支持轴位视图、冠状位视图、矢状位视图,路径及路径横截面视图。支持按照AC-PC参考面重建视图,支持影像的放大/缩小、平移、旋转。
7.注册技术
▲7.1支持标记点注册、3D结构光注册等≥2种注册方式。(提供盖厂家公章技术白皮书)
7.2具备标记点注册功能:通过机械臂探针依次记录选取标记点注册完成后,系统可将注册精准度结果自动呈现给用户,并支持通过碰撞停止力≤2N的自动化机械臂实现注册精度验证。
7.3具备3D结构光注册:面扫描注册完成后,系统可将注册精准度结果自动呈现给用户,并具备注册精度验证功能。(提供盖厂家公章技术白皮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有效的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有效的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有效的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2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解密(30分钟内)及报价(如果有最后报价,30分钟内)。 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孟小龙13604227393,快递包裹最外层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和手机号)。 4.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参加会议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5.本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12-5535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银河国际大厦B座2518
联系方式:024-82512611
邮箱地址:yym48916@163.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9550880226176400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辉
电 话:024-8251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