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中心医院信息化互联互通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0-16836
项目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信息化互联互通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鞍山市中心医院信息化互联互通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二、服务周期:六个月
三、系统功能需求:医院的多院区管理,对医疗资源的整合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医院需要将总院、分院合并建设成一个高度集成、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平台,帮助医院实现信息的无缝对接和共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集成平台的扩展、升级、改造等工作,确保分院信息系统与总院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信息的标准化和统一化管理。实现医院内部各系统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提升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另外,随着医院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增多,数据来源更加多样化。扩展集成平台能够支持多源数据的整合和分析,为医院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同时实现医院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求系统满足多院区同质化功能,统一管理。
履约期限:六个月
履约地点:鞍山市中心医院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系统正式上线且正常运行一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40%;系统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发票。
热线支持:提供售后服务电话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满足项目需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自行组织履约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六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2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解密(30分钟内)及报价(如果有最后报价,30分钟内)。 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孟小龙13604227393,快递包裹最外层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和手机号)。 4.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参加会议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5.本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12-5930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银河国际大厦B座2518
联系方式:024-82512611
邮箱地址:yym48916@163.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9550880226176400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辉
电 话:024-8251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