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医疗服务采购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医疗服务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获取征集文件 , 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征集邀请
辽宁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受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委托,拟对医疗服务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 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 .征集人: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2 .联系人:赵晓墨
3 .联系方式:0412—2986243
4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71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 .征集项目名称:医疗服务采购
2 .征集项目编号:K2103012024000021 3 .征集项目简介:医疗服务
4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 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 量 |
1 |
医疗服务采 购 |
医疗服务采购 |
其他专业技术服 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 业 |
1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 .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
类型 |
1 |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医疗服务采购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无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 .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 2024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 .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www .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
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 .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 ,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 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4 .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辽宁政
府采购网( www .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
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 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 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 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 办理及使用,可查看“ 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 ; 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 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辽宁政 府采购网( www .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 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 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 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 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 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 及使用,可查看“ 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 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 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 .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 , 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 载“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会议号:548-572-055 。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 议室,并将“个人名称” 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 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为 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视频会议时应将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附于WO RD文档中并上传到会议室文档板块,对于无法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以证明身份的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视为未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过程,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 异议。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 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备份文件
1 .备份文件1份。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 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JHZB117@163 .com )] ,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
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 .上传备份电子文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 .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 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 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 ,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 ,按 以下规定处理:
( 1) 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 2) 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 ,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 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 ,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 ,将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 ,并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 ,分类进行处 理 。其中:
(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 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 正的 ,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 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 ,应当延长评审时间 ,短时间内无法消 除的 ,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 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 ,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评审过程中装有备份文件的U盘不得拆封 。启用备份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 , 供应商未到场的 ,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 。系统恢复后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 ,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U盘与 采购档案一并存档 。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 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评审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 ,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 的 ,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或放弃相关权利。
征集人: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