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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采购网]排水设施运行维护(2024年)

发布时间:2024-03-18 | 阅读次数:

排水设施运行维护(2024年)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排水设施运行维护(2024)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4913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0-02750

项目名称:排水设施运行维护(2024)

预算金额:9000000

最高限价:90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排水设施运行维护(2024)采购项目,服务地点为鞍山市城区范围内。城区内市管市政产权排水管渠755.56公里,其中胜利北路、建国南路、中华南路、解放东路、园林大道、千山西路、深营路、灵山路、四达大道、红旗路、红塔街、建材街、富强街、日新街、铁塔街、河南路、钢炉巷、庆丰街等,以上路段部分管线直径在1.5米以上,共计约12.8公里,雨污水合流管线324.44公里,雨水管线236.05公里,污水管线195.07公里,排水检查井13096座;雨水井17287座;明沟3.7公里,边沟9.4公里,市管吞吐口、闸门、明沟、吞吐口的维护;污水截流干管维护;新接收六条路(南三环、东北环、通海大道、机场路支线、本辽辽出口路及千山东路红线内市管排水设施)维护。通海大道边沟清淤。

本项目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负责市管辖区域内的雨水井、检查井清掏;填补更换维修井具、井具加锁及安装防坠网;调整井具与路面相平;对排水管线疏通翻修;对吞吐口、明沟进行清理淤泥;翻修管线;闸门维护;冬季对道路跑冒漏及排水管线排水结冰进行除冰;对管渠进行清淤以及对市政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工作;按甲方要求对市管雨水检查井混接、错接整改等。中标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市政排水主管线、联络管线、截流干管、暗渠、吞吐口、明沟、边沟、检查井盖、雨水箅等市政排水设施的巡查、维修养护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412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4)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3192024325,每天8: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491330(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lnzhcgdl@163.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项目编号某某公司)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及时解密投标报价,导致其废标的,责任有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下载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activities/index.html?fromSource=sem1_gwzcw.),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号:4916671739

7、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8
、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9、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

联系方式:0412-5515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

联系方式:0412-2211900

邮箱地址:lnzhcgd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63  0103  0000  0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元

      电 话:0412-2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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