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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电子标]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水险(补充)服务

发布时间:2023-04-13 | 阅读次数:

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水险(补充)服务的采购公告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水险(补充)服务(LNGZ2022-GRCS001) 采用磋商 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包组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LNGZ2022-GRCS001-1 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水险(补充)服务 水险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1家 0.0 0.0
合计 —— —— —— 0.0 0.00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2、是否进口:否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经营的,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的保险公司。(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含)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保险机构不得同时参与); (3)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成立相应的保险服务小组,服务人员需要具备保险服务资质,具有定损、理赔等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为采购人提供日常保险业务咨询,提供上门收取投保材料、索赔单证等服务,提供24小时受理报案及保险理赔等全方位服务。(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对因保险责任事故引起的采购人与第三方的诉讼、纠纷免费提供相应的保险和法律咨询及相应的解决方案。(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建立专项档案,对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实物单证分类保管,对所有承保、理赔数据统一管理,确保材料及信息的安全完整;应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征求采购人意见,及时改进服务。(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若发生需要实施抢救行为的事故,供应商无法及时到达现场,需允许并指导采购人先行处理,事后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事故材料进行事故认定及保险理赔,尽可能降低供应商的财产损失。(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需在报案、勘查、定损、理算以及赔款等全理赔流程为采购人提供高效、快速的服务。采购人报案后供应商需1小时内到达出险现场,为采购人提供快速定损绿色通道,并及时反馈理赔处理情况,必要时应提供预付赔款。供应商在理赔过程中要充分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在收到保费当日完成保单投保,确保投保财产的保险服务及时生效,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保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采购人。(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需提供保密承诺,对保险服务中涉及到的财产内容承担保密义务,如发生泄密,我行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泄密责任。(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媒体上公告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nshan.gov.cn/index.jsp、http://www.asggzyjy.cn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0: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24)(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采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9 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 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投标人联系电话及本项目编号:LNGZ2022-GRCS001或项目名称“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水险(补充)服务”,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邮编: 114000。 投标文件由 任意快递公司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纸质质疑函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递交,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质疑备案。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九、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投标人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十、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十一、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解放西路292号加气站东边路口南100米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信安达大厦A座三楼306室
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高先生
联系电话: 0412-8211411 联系电话: 024-31872261
项目主管部门: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3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12-2316186
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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