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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整体物业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5 |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JH21-210300-02821

项目名称: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整体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整体物业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725,550.1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整体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①鞍山市图书馆:铁东区胜利路胜利南路45号,建筑面积约12960㎡,需配备项目经理1名、厨师1名、面工1名、保洁6名、保安4名、勤杂1名、电工1名;小计15人。 ②鞍山市博物馆: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41号,建筑面积约10000㎡,需配备保安队长1名、保安11名、厨师1名、面工1名、保洁4名、电工2名;小计20人。 ③鞍山市文化馆:鞍山市铁东区光荣街6号,建筑面积约3500㎡,需配备厨师1名、面工1名、保洁4名、保安4名、电工1名;小计11人。 ④鞍山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铁西区人民路222号,建筑面积约2100㎡,需配备保洁1名、厨师1名、保安2名;小计4人。 ⑤鞍山市艺术学校:鞍山市铁西区奥育街147-1号,建筑面积约3700㎡,需配备保安3名、保洁2名。小计5人。

服务要求:1、项目经理:年龄25周岁(含本数)-50周岁(含本数),该岗位负责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具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具有较强责任心,能够全面协调、监督与指导本项目的相关服务。 2、电工:年龄25周岁(含本数)-60周岁(含本数),男性,具有高、低压电气维护、维修经验,负责维护办公场所正常用电使用。 3、厨师人员:年龄25周岁(含本数)-55周岁(含本数),具有食堂工作经验大灶厨师。 4、面点工:年龄25-55周岁(含本数)-55周岁(含本数),具有食堂面点工作经验,会制作中餐与西点结合。 5、保安队长:年龄25周岁(含本数)-45周岁(含本数),男性,必须具有保安员证,保安队长负责安保、防火全面工作。 6、保安:年龄20周岁(含本数)-55周岁(含本数),男性,必须具有保安员证,负责门卫、办公大楼安全检查、巡逻等安保工作。 7、保洁人员:女性,年龄30周岁(含本数)-55周岁(含本数),该岗位主要负责办公大楼的日常卫生清理。 8、勤杂人员:年龄25周岁(含本数)-60周岁(含本数),姓别不限。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负责食堂食材分类、清洗、保管及食堂保洁工作。

服务时间: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为保安工作时间上24小时休24小时;保洁早6:50至下午3:30;食堂服务早8:00至下午1:00;其他工作人员早8:00晚5:00。

服务标准:1.中标人应提供服务全过程质量保障,采购人按月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确认,发现不足之处,中标人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服务款。 2.中标人应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并负责员工的调配、培训、事故和劳动纠纷等相关工作,如发生劳动纠纷一律与采购人无关。 3.投标人不得虚假投标。 4.中标人所派员工需经过相关业务培训,明显未经培训人员以及工作中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5.中标人尽可能保证工作人员稳定,若有人员变动,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作适当调整。 6.中标人所派人员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7.采购人有权对人员岗位及工作地点进行合理调配。 ★五、服务企业及服务岗位要求: (一)对服务企业的基本要求: 1、应为本项目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履行服务工作的能力及水平。 2、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岗位职责、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 3、配备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动用品、用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操作设备、安全防护装备等。 4、定期与采购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适时恰当提出合理化建议,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5、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有效反映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6、全面接受采购单位监督。采购单位发现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的,有权责令限期整改,三次整改不到位,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其它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二)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1、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服从指挥,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工作。 2、具备完成服务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3、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快熟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或流程,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4、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规范服务,文明用语,仪容仪表整洁,坐姿、站姿端正。 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做工作职责以外的事情。 6、严守保密制度,严禁接触涉密事项及进入涉密区域,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三)食堂服务内容及标准: 1、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市内4个食堂,日常230多人的午餐供应,保证4菜一汤,2种以上主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霞、邵德志、朱丽静、张英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整体物业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45号              

联系方式:0412-5552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412-5586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412-5586826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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