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0-17448
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物业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0302.17
最高限价(元):740302.17
采购需求:为高新区公安分局提供保洁、食堂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如在财政预算保证并且在采购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若采购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仅监狱企业适用)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三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58号
联系方式:0412-5291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联系方式:0412-5586826
邮箱地址:asgcbkb@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建鞍支行
账户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01包子账号:955883070400002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12-558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