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涉案车辆停车及拖车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300-02131
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涉案车辆停车及拖车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00
采购需求: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对涉案车辆停放及拖车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一个封闭的停车场,该单一停车场面积不小于1.5万平,该停车场应处于铁东区或铁西区或立山区或千山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3必须配备两辆核定载质量为3吨及以上的清障专项作业车,且车辆必须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两辆自有专项作业车行驶证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6月1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6月 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三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供应商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部 赵智超
收件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二楼223开标室(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5586826 手机:15566250309
3.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5.供应商须严格执行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6. 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303号
联系方式:0412-5835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412-5586826
邮箱地址:asjsgckpb@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
账户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704020329264037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12-558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