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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车辆加油服务的招标公告(省系统电子标)

发布时间:2021-03-22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车辆加油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通过免费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416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GJGC2021GF05

项目名称: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车辆加油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0万元

最高限价(比率):比率100% (比率=实际付款金额/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

采购需求:为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在鞍山地区(含海台岫地区)提供便捷优质加油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批准从事业务范围包括成品油或批准从事业务范围包括汽油、柴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汽油、柴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三、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投标人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5.投标人员须严格执行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6. 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00207

为提高评审效率,投标人可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供应商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注册-供应商库”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五、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招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供应商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交易项目。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

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

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六、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416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三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九、投标文件的送达

根据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按照以下程序及方式进行投标。

不设现场报名环节,采购文件到公告中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送达,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

投标(响应)文件应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快递公司送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内(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投标文件接收人员与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开标室为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234甲  

联系方式:0412-2693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412-5586826

邮箱地址:asjsgckpb@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

账户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704020329264037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412-5586826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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