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

[电子标][交易公告]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三级等保整改设备项目网络三级等保整改设备

发布时间:2021-03-19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通过免费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4140930分(北京时间)前(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GJCG2020GH39

采购计划编号:ASZC20201100552

项目名称: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三级等保整改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79,000.00(人民币)

最高限价:1,379,000.00(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产品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网络三级等保整改设备

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1

1379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电子投标要求:本项目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电子交易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进行主体信息注册(202061日之前注册的投标供应商需检查、补足详细地址信息并提交审核)和CA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网上投标相关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购文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免费下载;

2.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的“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操作手册,根据操作手册规定的方式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CA锁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3.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可生成加密版(文件后缀为“.ASTF”)和非加密版(文件后缀为“.nASTF”)。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进行线上递交;

4.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人不到现场,开标过程取消CA解锁环节,投标供应商必须将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打印件1份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装订、密封,并与刻录有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nASTF”,不是wordPDF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CDDVD光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邮寄到指定地址。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收到的邮寄光盘内容)为准,且投标人必须保证上传的加密版和非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版本一致。

5.因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和非加密版)及纸质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投标供应商制作双份光盘并做好加固保护,光盘表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包号。因加密版和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或邮寄等原因造成光盘损毁无法读取电子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编制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400-998-0000   黄工15898369934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五、获取招标文件

在线免费下载。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414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接收质疑处理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辽宁省 鞍山市)首页→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质疑事项的通告》

通告链接:http://www.asggzyjy.cn/tzgg/007001/20190606/271fb4db-f1a5-4c7f-9111-a1044824134f.html

九、疫情期间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方式及开评标相关要求

根据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按照以下程序及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1.不设现场报名环节,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送达,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

3.投标(响应)文件应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内,开标室为24小时监控。

投标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交易中心 刘红军

收件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3开标室(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5586881  手机:13841267766

备注:交易中心8:3016:00(工作日)收件,快递员送达开标室后须签字确认。

4.快递内的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云视讯”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云视讯APP 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

6.采取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易中心以实际到帐的时间和金额为准。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保函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

8.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

9.重点地区来鞍投标人员,须严格执行《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10.《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和递交;

11.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供应商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

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

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主要负责项目资格条件、采购需求、综合评分标准的询问)

名称: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75-4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志青       联系电话:0412-5563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主要负责采购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的询问)

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

账户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704020329264037080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412-5589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雅丽

电 话:0412-5586805


 



来 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