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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服务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9 | 阅读次数: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AGJGC2020CF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07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为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由现场递交方式更正为邮寄递交方式,供应商参与磋商方式由现场参与磋商方式更正为非现场参与磋商方式。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根据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要求,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原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到现场的相关要求取消,供应商须按照以下程序及方式进行磋商:

1不设现场报名环节,采购文件到公告中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2.递交响应文件采取磋商会议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送达,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到付。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

3响应文件应保证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由快递公司送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内(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响应文件接收人员与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开标室为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部 赵智超(须本人签收)

收件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二楼223开标室

联系电话:0412-5586826  手机:15566250309

备注:交易中心8:3016:00(工作日)收件,快递员送达开标室后须签字确认。

5、快递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最外层包装上或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手机号(网上直播时磋商会议主持人将邀请此手机号注册的供应商进入网上开标直播会议室);磋商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磋商会议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中应注明法人联系电话或其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与快递单上电话号码保持一致),以方便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沟通,否则后果自负。

7.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磋商会议时登陆“云视讯”APP,交易中心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以快递单上的电话号码为准)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云视讯APP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

8.磋商小组确定供应商最后报价资格名单后,项目负责人用电话通知有最后报价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以传真的形式进行最后报价。

9.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最后报价表》的格式(见附件,该格式不得修改)进行最后报价并签字确认。

10.供应商再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传真号并依据项目负责人电话通知的最后报价时间内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最后报价。

11.项目负责人在监控下接受供应商最后传真报价单。

1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最终公开唱价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最终公开唱价时登陆“云视讯”APP,交易中心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以快递单上的电话号码为准)邀请其观看最终唱价实况。云视讯APP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

13.最后报价在全程监控下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1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2020 8 4 9 30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0 8 7 9 30 (北京时间) 

1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由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4评标室更正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3评标室。

16.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13.1磋商保证金第4条、第6条原内容删除,更正为“4、保证金退还方式:详见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首页《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  6、其它: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专户或递交保函。采取汇款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交易中心以实际到帐的时间和金额为准。供应商需在汇款单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的联系电话。”

17.本项目磋商小组提出要求的形式采取坐机电话开免提的形式。

18.本项目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采取将书面文件拍照发送到指定邮箱形式。

19. 01-04包评分细则报价得分项原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以最后磋商报价最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 ×10%×100

注:磋商报价扣除比例相关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第7条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删除,更正为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注:最后磋商报价扣除比例相关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第7条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更正日期:  20207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址: 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1号    

联系方式: 0412-2211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 0412-5555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智超

电 话: 0412-5586826  手机:155662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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