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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鞍山市2020年度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5 | 阅读次数:

鞍山市2020年度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委托,对鞍山市2020年度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20XH0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

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01

草地贪夜蛾诱捕器(每套含 1件诱捕器、性诱芯3粒)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详见货物需求

500

02

苹果蠹蛾性诱捕器(每套含1个三角形诱捕器、4张胶片、2粒诱芯),另配套7500张胶片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详见货物需求

4500

03

太阳能杀虫灯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详见货物需求

40

02

04

农业生产救灾病虫害防治化学农药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详见货物需求

3

03

05

无人机投放赤眼蜂蜂球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详见货物需求

10000亩次

06

防治玉米螟赤眼蜂蜂卡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详见货物需求

2500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01包预算金额:人民币 20万元,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0万元。

02包预算金额:人民币 30万元,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0万元。

03包预算金额:人民币 26万元,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6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供应商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

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

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七、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止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免费下载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00624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开标室(第五开标室)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方式及开评标相关要求

根据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按照以下程序及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1.不设现场报名环节,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送达,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

3.投标(响应)文件应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内,开标室为24小时监控。

投标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交易中心 刘红军

收件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2开标室(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5586881  手机:13841267766

备注:交易中心8:3016:00(工作日)收件,快递员送达开标室后须签字确认。

4.快递内的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云视讯”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云视讯APP 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

6.采取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易中心以实际到帐的时间和金额为准。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保函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

8.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

9.《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和递交;

10.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一、质疑与投诉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接收质疑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辽宁省 鞍山市)首页→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质疑事项的通告》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健身西路2号现代城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郭斌              联系电话:13504121191

 

采购代理机构: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项目联系人:王东亮                 联系电话:0412-5586815

帐户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

银行账号:0704020329264037080

询价保证金咨询电话:0412- 5589033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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