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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鞍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采样布点及检测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2 | 阅读次数: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委托,对鞍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采样布点及检测项目(项目编号AGJGC2020GF1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01包

鞍山市29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土壤采样检测服务项目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根据采样工作方案,开展用地土壤采样和检测工作,对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和污染因子检测。包括依据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钻探、采集土样和建井/洗井、采集水样,自行送样并分析检测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出具样品检测报告。

1

02包

鞍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方案制定和成果报告编制项目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识别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的疑似污染区域,筛选布点区域,确定现场点位的具体位置;编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采样布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与组织实施方式、布点区域、布点计划(布点位置、布点数量、钻探深度、采样深度、分析测试项目等);对鞍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土壤采样检测工作进行技术支持与指导、负责组织相关技术评审、国家系统填报;成果汇总与集成等内容。

1

 

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个合同包可以兼投,但不可以兼中(01包中标顺序优先于02包,评审时先对01包进行评审,01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参加02包评审)。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  361万 元;02包人民币  110万 元。

最高限价金额:01包人民币  361万 元;02包人民币  110万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01包:

不是联合体参与投标情况;

投标人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附表(附表含环境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附表(附表含环境类)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据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经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筛选发布的辽宁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的检测实验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相关网页截图。

 

联合体参与投标情况: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附表(附表含环境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附表(附表含环境类)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据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经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筛选发布的辽宁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的检测实验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相关网页截图。

02包: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如是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中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00207

为提高评审效率,《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供应商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六、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招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供应商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交易项目。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

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

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七、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629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三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投标文件的送达

根据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按照以下程序及方式进行投标。

不设现场报名环节,采购文件到公告中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送达,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

投标(响应)文件应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快递公司送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内(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投标文件接收人员与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开标室为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项目联系人:张博宇                        联系电话:0412-5234916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项目联系人:赵智超                   联系电话:0412-5586826

传真:0412-5586826                   邮箱:asjsgckpb@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

账户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704020329264037080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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