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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8 | 阅读次数:

1、项目名称:鞍山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服务

2、项目编号:AGJGC2019CF30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月20日

4、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变更1:磋商文件中增加 “投标人到达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本项目磋商会议的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关于对重点地区来辽返辽人员加强防控的通知》(辽应急组【2020】3号)和《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5号)》(鞍新疫防指【2020】119号)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关于对重点地区来辽返辽人员加强防控的通知》(辽应急组【2020】3号)、附件2《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5号)》(鞍新疫防指【2020】119号)。

变更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2月 4 日9:30时(北京时间)

更正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5月 15 日9:30时(北京时间)

变更3: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

更正为: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1开标室。

变更4:

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其他材料

格式

1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16

3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17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18

5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19

6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

(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7

服务方案

 

8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

 

更正为:

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其他材料

格式

1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16

3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17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18

5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19

6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

(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7

服务方案

 

8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

 

变更5:

第五章评审办法中7.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响应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关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  /    6-10%)

更正为:

第五章评审办法中7.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响应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关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  10%  6-10%)

变更6:

第五章评审办法中附件3(一)基本评分标准“报价得分”中“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更正为:第五章评审办法中附件3(一)基本评分标准“报价得分”“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注:投标报价扣除比例相关内容详见‘第章评办法第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5、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称: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址: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4-1

联系人:苏欣

 话:0412-5232533

采购代理机构

 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联系人:黄女士

 话:0412-5586826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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