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市纪委监委办公楼部分消防改造工程施工
2、项目编号:AGJGC2020GG02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4月17日
4、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变更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标准表价格部分评分标准中的注内容由“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如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更正为: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 10% (6-10%)
(2)联合体投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 3% (2-3%)。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变更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标准表“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 (13) |
信用报告5分 |
企业信用评价分数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为依据进行计算,其中:AAA级得5分、AA级得3分、A级得1分、A级以下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得分范围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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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合同重信用3分 |
2017 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连续三年被地市级及以上工商管理部门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 3 分,其余不得分(评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得分范围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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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认证5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齐全得5分,缺少任何一个不得分。(评标时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得分范围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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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商务部分 (13) |
信用报告7分 |
企业信用评价分数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为依据进行计算,其中:AAA级得7分、AA级得5分、A级得2分、A级以下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得分范围0-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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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认证6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齐全得6分,缺少任何一个不得分。(评标时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得分范围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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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名 称: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47号
联系人:柏红
电 话:0412-5954341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联系人:赵智超
电 话:0412-5586826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