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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系统维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5 | 阅读次数: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系统维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对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系统维护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GJGC2019GF5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招标内容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系统维护服务

1家

400000

本次项目采购主要为2018年建成,通过住建部验收的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维护运维,以及对系统所涉及范围内各子系统提供新增功能的修改:根据中心的工作需要和政策变化,修改系统内的功能、模块,并完成功能模块的测试、部署、培训。

招标内容说明

1.项目预算:400000(人民币)

2.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3.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4.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利润、税金、风险、供货及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服务;

5.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6.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黑名单。

◆资格证明原件需自行包封和标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证明原件的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质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提供不全或不实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认定为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中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00207

为提高递交响应文件效率,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向招标方单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供应商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asggzyjy.cn)、鞍山市政府网站(www.anshan.gov.cn)等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下载采购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本项目在公告期内不设报名环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报名。

七、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三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12  10 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详见本公告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2.由交易中心开据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志青

 

联系电话:0412-5563090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0412-5586826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412-5586826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0412-5555762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九年 十一 月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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