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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物业服务采购中共鞍山市委党群工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9-08-26 | 阅读次数:

中共鞍山市委党群工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中共鞍山市委党群工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GJCG2019GF24

3、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8月6日

4、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变更1:

原采购文件“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一)”(见下表)取消

 

包号:01包  

服务名称: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以下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投标文件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应按照左列“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填写具体响应内容)

备注

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在财政预算保证且甲乙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自动顺延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鞍山境内)

 

 

3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单位预付合同总价的65%,剩余35%将于201912月份前结清。

 

 

4

验收:按照《鞍山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现更正为:

 

包号:01包  

服务名称:中共鞍山市委党群工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以下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投标文件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应按照左列“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填写具体响应内容)

备注

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在财政预算保证且甲乙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自动顺延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鞍山境内)

 

 

3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单位预付合同总价的65%,剩余35%将于项目验收合格后结清。

 

 

4

验收:按照《鞍山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变更2:

原采购文件第1页“招标编号:AGJGC2019GF29”取消。

现更正为:

“招标编号:AGJGC2019GF24”。

变更3:

原采购文件第19页“服务价格明细表”(见下表)取消

 

分项项目

   额(元)

人员工资/12个月

480397.44

其它

 

税费

 

报价合计

 

分项项目

   额(元)

 

现更正为:

 

分项项目

   额(元)

人员工资/12个月

480397.44

管理费

 

其它

 

税费

 

报价合计

 

 

变更4: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8  28 9:30(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19 9 11 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现更正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开标室

5、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6、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称:中共鞍山市委党群工作服务中心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240号

联系人:齐际轩

 话:0412-5559700

采购代理机构

 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联系人:赵智超

 话:0412-5586826

 

 

中共鞍山市委党群工作服务中心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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