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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鞍山市绿化管理处2018年市管道路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2018G032A

发布时间:2018-08-29 |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绿化管理处委托,对2018年市管道路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AGJCG2018G032A)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招标内容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04

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1

105

 

 

 

105

招标内容说明:

1. 本采购项目由1个合同包组成,此次招标是对2018年市管道路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AGJCG2018G032项目原第4包的二次招标,根据项目兼投但不兼中的原则,第一次招标的20家中标供应商,不能参与此项目投标

2. 本次采购报价为第一年度投标报价,中标后服务期内养护单价保持不变,后续年度养护费用根据当年实际服务内容予以调整。

3.每包投标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包采购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报价应包括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措施费以及风险等用于项目养护服务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及与之相关的工程或养护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技术、服务;

6.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7.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具有近5年以来(2013年至今)独立完成一项市级以上(含市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业绩,且养护合同(年度合同)单项金额不少于50万元或单项养护面积(年度养护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或独立完成一项市级以上(含市级)城市绿化施工项目业绩,且单项施工项目中标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投标时须提供一份养护合同或一份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三、投标要求

(一)为提高评审效率,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纸质正本投标文件1份、副本1份、开标一览表1份和电子版投标文件2份(1份用于评审、1份用于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需以光盘方式提供。因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符、不实或不全而造成投标失败或综合评分项未得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为规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范本等模版制作投标文件(纸质打印和电子版),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如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采购单位有权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对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和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原件不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为保证各投标的投标质量,投标人可参照《投标提示书》编制和参与此项目。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地市通知”栏目中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19810      0412-2209788

为提高递交投标文件效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方单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投标人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即日起登陆鞍山政府采购网(http://218.25.216.179)、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asggzyjy.cn)等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下载采购文件。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报名方式:本项目在公告期内不设报名环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报名。

九、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五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919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详见本公告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2.由交易中心开据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2张));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2张))。

十二、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会,各投标单位参看合同附件6提供的地段位置自行考察现场,如有疑义请咨询采购单位。

十三、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鞍山市绿化管理处

办公地址:鞍山市中华南路240甲号(城建大厦14楼)

联 系 人:刘富鹏

联系电话:041256000895600065(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0412-5586805          0412-5586812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412-5586812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0412-5586810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八年七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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