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委托,对“2018年路灯设施维护”(采购编号:AGJGC2018D001)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01包邀请鞍山市路灯维修有限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服务内容 |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
推荐供应商 |
01 |
2018年路灯设施维护 |
963 |
鞍山市路灯维修有限公司 |
采购内容说明:
1.项目预算: 963万元(人民币)
2.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3.每包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包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4.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保护性拆扒、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供货及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8.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8.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内容: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须将以上材料列出明细表,由授权委托人签字与原件一并装在袋子里,随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后补)。单一来源采购会议时由评审小组查验,缺少上述原件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如未装资质证书原件,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评审时由评审小组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09788 0412-2219810
为提高递交响应文件效率,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向采购方单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供应商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如未办理入库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政府采购网(http://218.25.216.179)、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asggzyjy.cn)等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下载采购文件。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单一来源邀请书的发布
本单一来源邀请书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五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政府采购网为准。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单一来源采购会议。
九、响应文件的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参与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详见本公告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2.由交易中心开据单一来源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单一来源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4.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供应商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单一来源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承包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412-8699001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0412-226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