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食堂物业管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AGJCG2016G062)更正公告(一)
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鞍山市公安局 |
鞍山市铁东区湖营街2号 |
0412-5501054 |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
0412-5586805 |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鞍山市公安局食堂物业采购项目 |
AGJCG2016G062 |
?2017年4月1日 |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
招标公告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7.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7.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具备餐饮管理及餐饮服务类(注册时间1年及以上);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2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与企业名称相符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原件提供说明:以上原件要求单独密封,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评标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7.1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备服务类企业(注册时间1年及以上);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原件提供说明:以上原件要求单独密封,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评标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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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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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编制的服务承诺横向综合评审,服务承诺中需包含: (1)食堂管理制度;(0-2分) (2)一周主副食菜谱;(0-2分) (3)员工服务规范,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0-2分) (4)食堂卫生及安全管理方案;(0-2分) (5)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预案。(0-2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编制的服务承诺横向综合评审,服务承诺中需包含: (1)提供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厨师资格等级证证书原件得2分; (2)提供50人及以上有效期限内与企业名称相符的员工健康证得2分(提供所有人员健康证原件); (3)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得2分; (4)具备本企业冷链车,并能够独立承担配送能力(提供与企业名称相符的冷链车发票及车辆相关手续原件)得2分; (5)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预案(200字之内)得0-2分。 |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12分) |
投标人须具有专业的、正规的服务管理团队,其中: (1)团队具有100人以上人员的得12分; (2)团队具有80——100(含)人员的得10分; (3)团队具有60——80(含)人的得8分; (3)团队具有40——60(含)人的得6分; (3)团队具有20——40(含)人的得4分; (4)团队具有10——20(含)人的得2分; (5)团队10(含)人以下的得0分。 投标文件须附能够有效证明为企业自有人员的证明材料(招标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及人员名单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须具有专业的、正规的服务管理团队,其中: (1)团队具有100人以上人员的得12分; (2)团队具有80——100(含)人员的得10分; (3)团队具有60——80(含)人的得8分; (3)团队具有40——60(含)人的得6分; (3)团队具有20——40(含)人的得4分; (4)团队具有10——20(含)人的得2分; (5)团队10(含)人以下的得0分。 投标文件须附能够有效证明为企业自有人员的证明材料(招标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及人员名单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做为审查有效依据。 |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8分) |
投标人具有长期的副食(食用油、肉类、禽类、调料)供应关系的,1年(含)及以上,得8分,投标文件中须附供货合同(协议书)及2016年度食堂采购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全类合同复印件(协议书)的不得分,合同(协议书)原件做为审查有效依据。 |
投标人具有长期的副食(食用油、肉类、禽类、调料)供应关系的,1年(含)及以上,得8分,投标文件中须附供货合同(协议书)及2016年度食堂采购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全类合同复印件(协议书)及发票的不得分,合同(协议书)及发票原件做为审查有效依据。 |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8分) |
投标人具有长期的主食(米、面)供货关系的,1年(含)及以上,得8分,投标文件中须附供货合同(协议书)及2016年度食品采购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全类合同(协议书)的不得分,合同(协议书)原件做为审查有效依据。 |
投标人具有长期的主食(米、面)供货关系的,1年(含)及以上,得8分,投标文件中须附供货合同(协议书)及2016年度食品采购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全类合同(协议书)及发票的不得分,合同(协议书)及发票原件做为审查有效依据。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04-21 09:30(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04-27 09:30(北京时间) |
四、其它条款不变。
五、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