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有非住宅房产大中修项目施工已由鞍山市财政局以鞍山市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情况表(ASZC2017030005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国有非住宅房产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集中采购单位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包括房屋主体维修、屋面防水维修、室内外墙体维修、门窗维修与更换、室内外排水管道维修、电气维修等工程,总投资424.844万元,共分五个标段,每个标段投资额约为84.9688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工程确定),每个标段投标人应全投但不兼中(投标人投标时只需做一个标段的投标文件),本项目为财政性预算资金足额采购,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报价,每个标段具体施工内容中标后由项目单位组织分配,采用将多个项目打包,以抽签方式进行分配,实际支付金额以财审中心审决报告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的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证书(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9)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为盈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下载招标文件。
参与本项目的承包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承包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入库登记证明(承包商可在办理入库的相应部门官方网站通过查询等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如未办理入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19810,地点:市财政局723房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上述网站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国有非住宅房产管理处
地址:鞍山市区
邮 编: 114001
联 系 人: 蒋祖权
电 话: 0412- 2212354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邮 编: 114000
联 系 人:黄湘宁 许晓萌
电 话: 0412-2263062
传 真: 0412-226306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
账 号:070402032926403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