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市政协更换塑钢铝门窗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鞍山市委员会
2.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名称:市政协更换塑钢铝门窗采购项目
4.工程地点:鞍山市
5.投资总额:32.80092万元
6.工程范围:市政协更换塑钢铝门窗采购项目等工程,详见工程需求和工程量清单。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1月1日,竣工日期2017年1月26日。
二、承包商条件
1.承包商须为具备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项目的承包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承包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入库登记证明(承包商可在办理入库的相应部门官方网站通过查询等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
如未办理入库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19810,地点:市财政局723房间。
四、承包商下载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承包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类似门窗工程施工业绩合同;
(3)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上述网站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五、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贰佰圆整(¥6200元整),谈判保证金须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2.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9:00时。迟到视为弃权。
3.竞争性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9:00 时。
4.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财政申请资金到账后直接将合同价款的80%支付给承包商,待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据决算评审报告后,采购人再将合同价款的15%支付给承包商,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行拨付。
七、评审原则、谈判方法
1、评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谈判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方法。
八、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联 系 人: 黄湘宁 许晓萌
电 话:0412-2263062 0412-22630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
账 号:0704020329264037080
户 名: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鞍山市委员会
联系人:胡处长
电 话: 553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