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案情简介:在2023年2月鞍山市政污泥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的评标过程中,冯某兵、胡某利、胡某、万某生等4人作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对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的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的规定,对上述4名评标专家的年度评价分数每人扣除20分,暂停评标三个月。
案例二
案情简介:在2023年3月鞍山市铁西区市域治理中心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的评标过程中,赵某英、刘某红、路某、杨某作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或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评审,导致评标结果有误"的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的规定,对上述4名评标专家的年度评价分数每人扣除20分,暂停评标三个月。
案例三
案情简介:在2021年10月海城市三台子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幼儿园(后英实验学校开发区分校及后英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的评标过程中,张某作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打分”的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的规定,对评标专家张某的年度评价分数扣除20分。
案例四
案情简介:在2022年1月海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工程(EPC)公开招标的评标过程中,柳某作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打分畸高畸低,个别项目给出零分,没能按评标办法给出书面说明"的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的规定,对评标专家柳某的年度评价分数扣除5分。
案例五
案情简介:在2022年6月海城市第八中学教学楼加固及校园改造项目公开招标的评标过程中,何某作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实施了向其他评标专家传递投标人名称的"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何某做出禁止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