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方案》(辽财采〔2023〕119号)、《关于确定辽宁省集采目录内框架协议采购负责组织实施品目的通知》(辽财采〔2023〕230号)要求,确定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负责全省(不含大连)各级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台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品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和订立框架协议工作。为了更加科学的开展需求调研、合理设置采购包,了解目前市场上此类产品的供应商服务能力、市场情况、技术参数等信息,现向有关供应商征求相关采购需求标准及信息。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请相关供应商根据《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29号)和《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1号)等标准,按照《辽宁省台式计算机及一体机框架协议采购需求调查表》(附件)填写相关产品的具体参数及信息并进行反馈。反馈的《辽宁省台式计算机及一体机框架协议采购需求调查表》文件名统一为:“供应商名称”+“需求调查表”.xlsx”。
征求意见对象:台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供应商反馈信息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辽宁省台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反馈意见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和《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等国家相关标准,所提供的产品数据信息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以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2.台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生产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和本公司营业执照及唯一授权书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以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所有反馈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szfcg2024@163.com
2.联系电话:0412-5586812 0412-5586881 0412-5586815
附件:
1、《辽宁省台式计算机及一体机框架协议采购需求调查表》
2、《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3、《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