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开透明,实现阳光交易,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建设,自2020年8月3日起,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和中介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试运行(其他采购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试运行期间陆续推出,具体见通知),实行网上制作招标文件、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制作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网上开、评标等电子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期自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10月31日,试运行期间电子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招投标文件制作及开评标环节以电子方式为主,纸质方式为辅,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提供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一旦电子化流程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即转为纸质流程,未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按投标无效处理。从11月2日开始,全部采用电子化流程,不再接收纸质投标。
二、所有投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进行网上主体登记注册,(详见:关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面开展交易主体注册的公告http://www.asggzyjy.cn/tzgg/007001/20190925/9f8e3e65-59f5-4cfc-9144-f678c51f3557.html)并办理CA认证锁和电子签章(详见:关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启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公告http://www.asggzyjy.cn/tzgg/007001/20190925/9ffa59ae-6489-4c31-a1c5-5c39170f4e8d.html),用以参与政府采购、中介采购项目等交易活动。
三、采购代理机构制作招标文件及参与投标供应商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下载”( http://www.asggzyjy.cn/xzzq/20200610/90d58975-051f-42cb-a39e-860cd6cf83a3.html),操作时如有疑问,可在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有效期内与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联系,获取技术支持(新点公司:400-998-0000 黄工15898369934),并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工作。
四、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人不到现场,开标过程取消CA解锁环节,投标供应商必须将编制完成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将电子标文件(正本)打印件1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装订、密封并与未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介质方式)一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邮寄到指定地址。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标文件为准,因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光盘制作双份并做好加固保护,因邮寄原因造成光盘损毁无法读取电子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412-5555983 0412-5555163
技术咨询电话:新点公司:400-998-0000
黄工:15898369934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3日